关于副驾驶安全带的法规自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从没有发生过改变。下面关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处罚标准和大家详细说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涉及这个问题的条款有两个。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从以上相关法条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乘车人应当系安全带;不系的,交警可以对乘车人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乘车人不仅指副驾驶位置,还包括其他位置的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都可以给予处罚。
某些情况下,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危害更甚于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我们在行车时都有避让本能,在出现险情时会本能的选择避让己方一侧,严重点说,开车时驾驶员会将自己的损伤降到最低,却顾不得副驾驶乘员的安危。
而且通常情况下,副驾驶乘员警惕性比较低,突然出现险情时,由于思想上没有提前预见,受伤甚至死亡几率要大于驾驶员,所以说副驾驶不系安全对其进行适当处罚是比较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