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机动车驾驶人
为避免记满12分,
请他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
严重损害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
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特别是一些不法人员以此牟利,
组织、介绍买分卖分,
影响十分恶劣。
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该办法将自4月1日起实施。
需要提醒的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来源: 乌鲁木齐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