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提醒:服药后开车也危险
《吃了感冒药 犯困撞飞5人》追踪
酒后开车极易引发车祸,而驾驶员服用一些常见药物后开车,也容易出事。前日下午,都江堰57岁市民张廷玉服用感冒药后,开车撞飞5人(本报昨日报道)昨日,都江堰交警已将张廷玉的血样及尿样送上级法医部门检验。
科研人员的调查研究表明,服用诸如抗过敏药、抗菌素类药、降血压药、催眠药、驱肠虫药等后开车,较易引发车祸,因为这几类药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特别是眼神经与耳神经)有毒副作用,会不同程度地致人头晕、头痛、耳鸣、困倦、乏力、神志恍惚以及色视改变,这些症状恰恰是安全行车的“死敌”。
交警:服药后开车易出事
刘萍是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预防处女警官,她见到过多起因服药后开车酿成的悲剧。“很多驾驶员及家属对服药后驾车的认识,不像对酒后驾车那样深刻。”刘萍昨日告诉记者,她每次到电台做节目,都会宣传服药后开车的危害。“安全驾驶对司机提出的要求是:身体状况良、注意力集中、视力听力正常、反应敏捷、平衡感强。有时候,服用药物会影响以上表现,而这样的药多达几十种。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可能诱发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包括头昏、眩晕、视线模糊、视力下降、乏力、嗜睡、倦怠、注意力分散和反应迟钝等。而且随着剂量增大,不良反应会加重。”刘萍说,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感冒药。
《道路安全法》第22条,明文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刘萍认为,目前对于服药后开车,除开上面提到的“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外,应将抗过敏药、抗菌素类药、降血压药、催眠药、驱肠虫药等纳入,或者出台实施细则。
专家:应有法律法规约束
68岁的罗太模从1998年开始研究“合理用药”,是原乐山市红十字会医院副院长、重庆医科大学兼职教授。据他统计,我国药典(2005年版)中明确规定,服用抗过敏药、抗菌素类药、降血压药、催眠药、驱肠虫药、镇痛药、平喘药、减肥药、抗高血压药、抗肿瘤药等41种药品后不宜开车;中药和中成药中,亦有相当数量的药品服用以后不宜驾驶车辆,如感冒清胶囊,感冒清片、鼻炎康片、菊乐鼻舒适片、维C银翘片等。
“有些驾驶员知道这些规定,但缺乏有效执行手段。”罗太模希望有关部门进行立法,规定“医生处方和药房售药时强制性询问工种,对司机等进行必要的提醒;交警对肇事驾驶人员进行违禁药品检查,吃了某些药不能上路。”他还对司机用药时应注意的问题给出了“指南”:
1.到医院看病开处方时,主动表明身份:“我是司机”,请医生在开处方时尽量避免开出对驾驶员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2.到零售药店开药时,也要咨询店里的执业医师。向他们寻求用药指导,不要自己随便买药。
3.吃药前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或是商品标签,在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方面都要认真考虑,不可超剂量用药,还要尽量避免药物在血液浓度峰值的时间内开车。
4.服药期间如果出现异常,尽可能去医院请教医生,不要勉强开车,以免发生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