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车辆年检委托书的办理方法:
1、根据2012年9月12日修改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条中规定: 除了大型载客汽车和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将涉及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的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在受理之日起的一日内,出具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的委托书;
4、车主需要到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同意委托异地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办理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5、开具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一定是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车辆是不能异地年检的。但是,办理委托通知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车辆登记地代为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