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发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磁通量索力检测仪》等3项交通运输部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低平板半挂车技术规范》等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磁通量索力检测仪》等3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2020年第1批,见附件1),以及《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第1号修改单(见附件2)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发布的标准和规程均为推荐性标准。以上标准、计量检定规程和标准修改单由人民交通出版社有限公司出版,并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公布。
附件:
1. 6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3项部门计量检定规程的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2018)第1号修改单
交通运输部
2020年2月28日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 325-2018)第1号修改单
1.在JT/T 325-2018《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中 “5等级划分”表2中乘用车序列增加“普通级”。
等级划分
2.在“8.3乘用车等级评定必要条件”的表6中增加“普通级”及相关评定条件。具体条款如下:
乘用车等级评定必要条件
a普通级后轮装备盘式制动器于标准第1号修改单发布后第7个月开始实施。
b普通级该配置于标准第1号修改单发布后第7个月开始实施。
c胎压监测系统或胎压报警装置,能通过仪表台向驾驶员显示相关信息。
d不包含电动乘用车。
e普通级该配置于标准第1号修改单发布后第7个月开始实施。
f若配有头枕,靠背高含头枕高度。
g该配置高级、中级最后一排除外;普通级仅第一排靠背角度可调。
编辑:瘦鱼
审核:苗挺节 范圆圆 余大鹏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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