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晚上开车困,就怕大灯照花眼。日前,网友“linzj”在温网论坛发表了一篇名为《抓完酒驾,是不是应该开始抓远光灯了?》的帖子,引发了众多网友对“车德”的大讨论,点击量居高不下。
“linzj”说:“在市区一些照明良好的道路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上远光灯发射的一束束刺眼光柱,都快成为一道特色的‘景观’了。可是,这么远一束灯光射来,照得人眼前白花花一片,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短短两天,该帖引发众多网友的共鸣。他们称,交警在严厉整治酒后驾驶的同时,应该对不文明使用远光灯的危险行为管管了。
猛闪大灯,险情连连
昨晚8时,记者在杭州繁华的庆春路、凤起东路、延安路亲身体验发现,司机夜间会车时很少有人变换灯光,尤其是一些出租车、私家车司机,远光灯雪亮雪亮的,把对方司机的眼睛照得眼花缭乱。记者大略统计了一下,在延安路上,我们迎面碰到100多辆车,能正确使用灯光的只有10多辆车。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杭州交警在历次集中行动中,共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11611起。今年8月14日晚9时许,杭州环城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司机柴某因被对面机动车射出的强烈灯光照花了眼,看不清路况,差点送了命,肇事车也跑了。
今年1月初,在温州瑞安市瑞光大道上,一辆货车与一辆小轿车晚上交会时,没有及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小轿车的驾驶员陈先生被晃花了眼,车子一头撞向旁边的人行道。陈先生虽没有受伤,但为此花了800元的修车费。令陈先生有苦说不出的是,当时他也开着远光灯。
呼唤车德,文明驾驶
今天上午,记者从杭州市区一些汽车修理店了解到,有些司机还嫌自己的车头灯不够亮,要求车行更换强光车灯,觉得开起来威风八面。
一位开出租车的老司机说,其实,过去有一些约定俗成的“车德”,现在也都不讲了,如夜晚会车时关闭远光灯,这样可以避免对面的司机刺眼,现在许多人晚上开车却习惯把近光和远光灯全部打开。
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夜间行车的司机,在车距对方来车150米左右将灯光改为近光,并降低车速,不准改用防雾灯。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还明确规定,在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情况下,不能使用远光灯。违反者将处以5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还将处以200元罚款。
交通专家称,夜间会车一定要做到“礼让三先”,在遇到对方不改变远光灯时,应立即减速并使用断续明暗灯通知对方变光。如对方仍用远光灯行驶,应立即靠边停车让对方先行,切不可自己也用远光灯赌气行驶,这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