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掉头罚款50-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1、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 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2、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 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罚款50至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