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促进本汽车消费若干措施指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同时购买符合国六标准燃油新车,本市办理车牌登记手续后,给予财政保贴4000元。
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在2020年底前购买纯电动车或者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充电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对消费者在上海市使用具有独立报装的电表个人自有充电桩充电产生的费用,以及在公共区域的充电设施充电,并且使用上海充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检测市级平台支付费用,均给予消费者每人5000元的财政补贴。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公共区域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路线,加大公交车,出租车等将燃油汽车置换成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