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会车要求步骤:
1、会车前的操作会车前,要仔细观察道路及交通情况。观察的内容是观察对面来车的车型、速度和装载情况;二是观察道路的宽度和坚实情况;三是观察路旁行人、车辆情况,路旁停车以及障碍物情况;四是观察对面来车后面有无汽车要超越前车。通过仔细观察,尽量选择道路较宽、视线良好、无障碍物的路段会车;
2、会车中的操作会车中,应根据道路、气候和车型等条件适当控制车速,保持足够的横向间距,并严格遵守会车有关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一是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二是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三是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四是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五是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3、会车后的操作会车后,确认对方车后视线盲区内无横行的非机动车和行人,前方无连续交会的车辆,向左变更行车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