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交警在开展夏季交通整治“百日行动”过程中,查获了一批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再次提醒广大驾乘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安全出行。
只喝了点啤酒,就心存侥幸?
7月31日凌晨0时30分许,在道滘镇白鹭大桥路段执勤卡点,驾驶员林某驾驶车辆并搭载3人途经交警执勤卡点时,被测出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据了解,林某30日晚与朋友聚餐,期间大家喝了一点啤酒,林某作为驾驶员,因害怕交警查酒驾,没敢多喝,甚至也不敢那么早驾车回家,直至次日凌晨,林某自认为酒意醒了,便心存侥幸驾车返家。最终,林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超标电动车、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范畴!酒驾醉驾同样违法!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以为是的认为交警查酒驾只针对汽车,甚至认为摩托车酒驾不算违法。于是降低了对自己的约束,任由险象环生。东莞交警在同一地点就连续抓获了多名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驾驶员。
在中堂镇江南路口执勤卡点,同一夜间的18时12分许、20时49分许、21时15分许三个时间点,执勤人员就接连查获三名醉酒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驾驶员,三人的酒精含量分别为128mg/100ml、108mg/100ml、148mg/100ml,均属于醉酒驾驶。
摩托车,尤其是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本身就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如果驾驶人还伴随有不戴头盔、逆行,甚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话,对于整个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都是严重的不安全隐患。
东莞警方提醒
拒绝酒驾,才能“久”驾
酒驾代价,你真的可以承受吗?
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身体对外界事物变化的反应越慢,发生事故的机率越大。
@广大司机朋友:请自觉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喝酒前,交出车钥匙,自觉抵制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