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都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的:
1、保险公司不得以“肇事逃逸”“无证驾驶”作为拒绝赔偿的抗辩,无论驾驶员是否已驾车逃逸或弃置车辆,只要事故涉及的车辆已投保,并能确定为保险公司提供交强险保险都是可以的;
2、如果涉及第三方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首先联系120个紧急电话(如果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通警察,并联系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告事故,同时结合保险公司调查保险公司可根据情况要求支付或垫付救助费用;
3、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将提供的有关赔偿的证明和资料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认可保险责任,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未投保的原因应当书面说明。保险责任在与被保险人约定参加赔偿保险后10日内赔偿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