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深圳新能源指标,直接不管它就可以了:
1、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车辆登记手续,超期未办理完毕的,作为对指标的放弃;
2、此外,个人在获得增量指标后,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
3、因此,获得增量指标的个人,因指标失效导致车辆登记造成指标作废,在试行办法有效期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摇号或竞价获得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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