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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2020天津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天津电动车上牌条件:

1、有国家认证的3C合格证的电动车;

2、必须满足:天津电动车上牌目录表;

自2019年4月15日起,公安机关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新国家标准及CCC认证标准,不受地域限制,只有通过目录审批的车型才能准予登记上牌照。

所需材料:

1、车主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身份证或者居住证),外地户籍的,可在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凭居住证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2、购车发票

如购车发票遗失的,应当提交销售凭证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知情单位出具的车辆来历说明。

天津电动车上牌地点:

拨打27319000转各区公安分局非机动车管理所或居住地派出所电话进行查询,就近选择派出所登记办理。

天津电动车上牌规定

对于不符合该标准的“超标车”可以办理临时牌照。临时牌照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将禁止上路行驶。

另外,电动三轮车、改装电动车以及加长加宽的车辆,公安机关将不予上牌。对于改装程度较低,且拆除后经民警检验通过的,仍可办理正式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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